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遛狗不拴绳涉嫌违法”也成了备受关注的条款。近日,北京顺义发生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因认为古稀老人赵某被小区宠物狗扑倒后猝死,其家属将饲养人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5月12日,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
老人被宠物狗扑倒后猝死 家属索赔80余万
焦某称,2021年3月12日晚23时38分许,其72岁的老伴赵某在小区院内遛狗时,张某所饲养的狗扑向赵某,她因此摔倒致伤。十分钟左右,赵某丧失意识,焦某试探老伴鼻子发现已无呼吸,焦某迅速呼叫120急诊抢救。等赶到区医院时,赵某已停止呼吸和心跳,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焦某表示,张某饲养的是成年边牧,体高超过35厘米属于禁养犬种,未办理狗证,且张某遛狗时未牵狗绳。焦某认为,张某遛狗时未拴狗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其饲养的动物造成赵某死亡,应当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双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39878元。
被告
没有任何攻击加害行为 对方拒绝赔偿
对此,张某辩称,自己对赵某的死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日23时38分,当发现自己的边牧犬与赵某所牵田园犬正发生追逐时,他立即前往控制边牧犬,自己与边牧未对赵某有过任何攻击加害行为,而赵某用脚连踢边牧犬多达7次,在边牧犬被控制并对赵某不产生任何危险的情况下,赵某最后一次踢边牧犬后退过程中,在未有外力的作用下因自身原因摔倒。赵某立即起身准备回家,后张某到赵某家门口时,赵某表示腰部不适。
张某称,23点52分时,他与焦某互留电话,准备送狗回家后陪同前往医院。不料没走几步,赵某昏倒,“我与焦某将其抬进赵某家中。后凌晨左右,120救护车将赵某接走。送狗回家后,我与妻子立即前往医院,并主动支付了抢救费用。”
张某称,死亡鉴定结论显示赵某是猝死。结合赵某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史,张某认为,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其自身严重基础疾病引起的,与张某和狗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请求法院驳回焦某的诉求。
庭审
自己摔倒还是被撞倒成焦点
在庭审中,张某指出,他的狗很温顺,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是赵某的狗吸引他的狗过去的,田园犬冲他的边牧犬发出吼叫,是赵某一直在踢踹边牧犬,导致自己摔倒。
焦某则表示,视频中张某的狗没有拴狗绳,将赵某撞倒之后张某与他的狗离开现场,并未对赵某进行任何帮助,“赵某追了张某几步追不上只能回家寻求帮助。之后赵某出现意识不清的情况,张某缓慢散步离去,并未及时拴上狗绳,而是在打电话,之后才拴上狗绳往回走,也未对赵某进行救助。”
焦某还认为,视频是根本没有声音的,有狗叫是自己的臆想。从视频看狗直接扑向了赵某身边,人在受到攻击时,下意识就是会踢的,“因为张某的狗带有攻击性,狗将赵某撞倒后狗才走的,并不是张某将狗弄走的。”
张某表示,理解赵某家属的心情,但所有的陈述都要有依据,“我手机里有事发的视频,是完全可以听到现场声音的。”
称凌晨遛狗未拴绳有合理性
对于没有办理犬证和未拴绳的原因,张某解释,自己的户籍不在顺义,所以没有办理也没有向居住地报备;事发时已是深夜,且四周是半包围式的,因此没拴狗链。
张某还辩解称,他没有看到赵某摔倒,等回过头来赵某已经站起来了。“在现场赵某叫住我,让我别走说她腰疼,然后我就问她有没有事,她就走了,我就去了他们门口,过了一会赵某的老伴就出来喊我了,我跟家属说不行就去医院。“
对此,焦某则称,张某当时看见赵某摔倒后就跑了,“是我给追回来的,然后我让张某把电话号给我,接着我老伴就晕倒了,弄到屋里后我打了120。”
在庭审中,张某坚持认为,是赵某牵引的狗首先发起了挑衅;赵某是在踢踹狗并后退的过程中摔倒;他并没有逃离现场,还主动牵着狗去赵某家门口;老人在接近凌晨去遛狗,家属应当陪同或者制止,所以家属也应当承担责任。
张某还补充称,他虽未办理养犬证,但现在狗被没收并罚款5000元,他没有办理养犬证不能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事发时接近凌晨,在小区封闭空旷的草坪上遛狗,这种情况未拴狗链是合理的,他也无法预知赵某在这段时间出来遛狗;事发后,张某主动进行了救治并带着礼品去慰问。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