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东丽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购宠物猫而引起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袁女士网购了一只宠物猫,支付定金1500元后,卖家向袁女士发送了《定猫售后协议》,称猫瘟腹水省内包7天,省外包3天,出门起算。3日后袁女士支付共计6038元尾款,接到猫咪后带去宠物医院检查,第7日猫咪腹腔积液死亡。袁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卖家事先拟定条款减轻责任,限制买家权利,该条款应为无效。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医疗费等,共85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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