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网友爆料成都市区出现了宠物盲盒,许多小猫小狗在路边奄奄一息。宠物盲盒是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开箱有惊喜的娱乐项目。活体宠物在盒子里运输,极容易造成死亡。
被打包扔到快递车上的,除了毛孩子,还有我们的良知!
这是一条来自中通快递点的紧急呼救!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爱心救助小动物志愿者在成都发现一辆运猫狗车辆,一路跟踪后,发现车辆竟然停留在了中通快递站!
而本该宽敞的车厢内密密麻麻挤满了奶猫奶狗!经过长时间的运输很多毛孩子已经奄奄一息,却仍然被工作人员粗暴丢在路边就置之不理!在车厢内快递点旁,充满了毛孩子痛苦挣扎的叫声!
《新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动物和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等相关活动。
《新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的;
(七)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在国家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当下,中通快递公司明目张胆无视《邮政法实施细则》不得夹带活体动物的规定,且疑似未备案却非法从事动物运输!
被打包扔到快递车上的,除了毛孩子,还有我们的良知
宠物盲盒/活体盲盒,消失的生命!
请大家帮忙转发,坚决抵制活体运输!!